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2013-08-23 10:34:23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yè)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yè)人員人身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
1.安全帽使用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正安全帽。
(2) 必須扣好下頜帶。
(3) 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壞,要經常進行外觀檢查。如果發(fā)現帽殼與帽襯有異常損傷、裂痕等現象,水平垂直間距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不能使用。
(4) 安全帽使用期限: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計算,塑料的不超過二年半;玻璃鋼(維淪鋼)的不超過三年半。到期的安全帽要進行抽查測試。
(5) 選用與自己頭型合適的安全帽,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頂,必須保持25-50mm的空間。有了這個空間,才能形成一個能量吸收系統(tǒng),才能使沖擊分布在頭蓋骨的整個面積上,減輕對頭部的傷害。
2.安全帶的使用保管
(1) 超過2米高處作業(yè),須系安全帶。
(2) 新使用的安全帶,必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安全帶在實際使用中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安全帶長度一般在1.5-2m,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
(3) 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用。
(4) 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要防止日曬雨淋。
(5) 存放安全帶的位置要干燥、通風良好,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強酸等。
(6) 使用頻繁的安全帶,要經常作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使用期為3-5年。
3.施工生產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應及時維修(護)、保養(yǎng)、報廢、更換防護用品及職業(yè)病防護設施。
4.必須使用合格的防護用品,凡不具備“三證”的防護用品一律不允許使用。
5.絕緣手套和絕緣鞋除按期更換外,還應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絕緣性能的檢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絕緣性能復測。
6.高處作業(yè)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架設安全網,高處作業(yè)人員應合理佩帶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7. 電焊工作業(yè),穿帆布工作服、戴絕緣手套、配防護面罩;電工作業(yè)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架子工作業(yè)穿防滑鞋。;剔鑿作業(yè)人員戴防護眼鏡;木工機械作業(yè)人員戴耳塞;攪拌站作業(yè)人員配戴口罩;起重信號指揮工穿醒目的工作服;混凝土工穿膠鞋、戴絕緣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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